第一条 为保障平台用户的权益,规范平台店铺商品陈列,引导入驻的商家店铺合法、合规、有序经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农信商城基础规则》以及《农信商城卖家规则》等相关规则及协议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在平台入驻的所有商家店铺。
第三条 本规则作为卖家店铺商品陈列的基本规则,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未有规定的,参照平台其他规则及相关实施细则或特别规定予以执行,如都尚无规定的,平台有权酌情处理。
第四条 店铺要求如下:
1、经营范围和资质:不得超过商家入驻时约定的商品品类、品牌(在公司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内),需要其他特别资质的需提供特别资质的证明(包含经营资质和品牌资质),并保证对在平台经营的商品具有合法销售权,商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质量标准。
2、装修要求:Logo、店招、轮播图清晰、美观不变形;内容合法、合规,符合店铺定位。
3、公示要求:在店铺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如需)、品牌授权(如需)信息或链接,并及时更新、公示最新的证照信息。
第五条 商品要求如下:
类别 |
通 用 |
商 品 详 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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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家介绍 |
商 品 介 绍 |
服务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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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 |
1、货品分类正确; |
1.原粮类原料如玉米大豆高粱等不需要生产厂家介绍; |
1.原粮类原料必须有与上架商品相对应的质量指标; |
物流服务 |
饲料 |
必须有生产厂家的信息介绍,至少含公司名称、商品品牌(如有)、生产地址、生产经营许可证。 |
1.商品介绍及使用方法> |
物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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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剂 |
必须有生产厂家的信息介绍,至少含公司名称、商品品牌(如有)、生产地址、生产经营许可证。 |
1.商品功能介绍及使用方法 |
物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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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保 |
必须有生产厂家的信息介绍,至少含公司名称、商品品牌(如有)、生产地址、生产资质。 |
1.商品功能介绍及使用方法 |
物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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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必须有生产厂家的信息介绍,至少含公司名称、商品品牌(如有)、生产地址三项。 |
1.商品介绍、组成明细;组装说明(如需) |
物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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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 |
农产品原产地介绍,加工厂家的信息介绍(如有) |
1.商品介绍;> |
物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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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有生产厂家的信息介绍,至少含公司名称、商品品牌(如有)、生产地址三项。 |
1.商品介绍; |
保障及承诺 |
第六条 违规处理标准与处罚措施
1、如商家店铺违反上述店铺及产品要求的,根据如下标准进行扣分:
一般违规类型 |
扣分 |
1.产品分类不正确 |
6 |
2.无主图 |
6 |
3.主图不清晰 |
3 |
4.主图与产品名称不一致 |
3 |
5.详情页缺失生产厂家介绍或商品介绍或服务介绍 |
6 |
6.详情页里面生产厂家介绍或商品介绍或服务介绍描述与实际产品不符 |
3 |
7.上架了剩余保质期期限低于完整保质期50%的产品 |
3 |
8.Logo缺失或不清晰,或与店铺定位不符 |
3 |
9.店招缺失或不清晰,或与店铺定位不符 |
3 |
10.轮播图缺失或不清晰,或与店铺定位不符 |
3 |
11.未按要求公示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资质信息的 |
3 |
以上一般违规行为按出现次数扣分(一次出现多个商品违规按多次违规算),多次出现同一类违规行为的则扣分乘以违规次数,;首次出现以上违规行为,平台给予口头警告,限期一周整改,第二次发现以上任一违规行为(无需是同一类违规行为)则按以上标准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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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规类型 |
扣分 |
1.虚假交易(主动、协助他人刷单) |
60 |
2.上架非法产品(假冒伪、走私等)及国家禁止出售的产品(附件1) |
60 |
3.发布违法、虚假、违禁信息 |
60 |
4.出售质量严重不合格产品 |
36 |
5.客户投诉经查实性质恶劣 |
36 |
6.使用未经授权商标,发布未经授权或超出许可经营资质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商品 |
18 |
7.盗图(含未经授权的明星、网红、商标、形象) |
18 |
8.出售质量不合格产品 |
18 |
以上严重违规行为按出现次数扣分(一次出现多个商品违规按多次违规算),多次出现同一类违规行为的则扣分乘以违规次数。 |
2、平台对违规店铺进行扣分,以一个季度为一周期,针对一般违规和严重违规分别根据店铺每季度累计扣分情况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具体处罚措施如下:
季度扣分 |
一般违规处罚措施> |
7--12 |
按每个违规商品100元的标准向平台支付违约金 |
13--24 |
按每个违规商品200元的标准向平台支付违约金 |
24--36 |
按每个违规商品300元的标准向平台支付违约金 |
>36 |
按每个违规商品400元的标准向平台支付违约金 |
处罚措施执行完毕后,每该季度扣分清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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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扣分 |
严重违规处罚措施 |
0--36 |
公示警告,店铺关闭 15 天, 向平台支付违约金1000元。 |
37--59 |
公示警告,店铺关闭 30 天, 向平台支付违约金2000元。 |
60及以上 |
公示警告,永久关店, 向平台支付违约金5000元。 |
处罚措施执行完毕后,每该季度扣分清零。 |
第七条 运营巡检制度
农信商城运营人员不定期对农信商城商家店铺进行巡检和抽检,如发现商家店铺有严重违规情况的,运营人员会按第六条规定先行强制下架;如发现有一般违规情况的,运营人员通知店铺管理员限期整改。店铺扣分情况不定期在商城平台通报公示。
第八条 平台有权依照平台规则对商家进行违规处理,并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除采取上述规则对应的违规处理措施外,平台认为商家违规情节非常严重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平台可根据实际情形,对商家采取必要的市场管理措施。
第九条 平台有权对本规则进行修改,无需再单独通知卖家,修改后的规则在实施前提前7日在平台上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即对卖家生效,卖家如不同意修改后的规则,应立即停止使用平台的服务,否则,即视为接受修改后的规则。
第十条 本规则于【2019】年【9】月【3】日发布公示。